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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在不确定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时候,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到当地的公证处进行公证。债权债务的纠纷中,往往会对债权文书强制执行公证,那么您知道债务纠纷法院立案材料有哪些?
一、债务纠纷法院立案材料有哪些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薄、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贷款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借款合同、贷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三)证明已清偿借款的证据材料,收条或分期、分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提供诉讼请求中要求计付本金、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或凭证、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或凭证等。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据材料。
二、债务纠纷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三、债务纠纷起诉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债务纠纷起诉满足的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内容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关于债务纠纷法院立案材料有哪些的相关知识,需要提供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身份信息以及证明双方之间存在着债务关系的借条,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